发布日期:2025-03-07
关于给予徐俊林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
我院徐俊林(1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班学生),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根据《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梧院学〔2024〕39号)第二条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学生徐俊林予以退学处理。
因无法联系到本人,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告知书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,公告期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。
特此公告。
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
2025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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